亞伯與該隱的獻祭

亚伯与该隐

兩種不同的事奉

讀經:創世記第四章第二節至第八節:「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,亞伯是牧羊的, 該隱是種地的。有一日,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。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,和羊的脂油獻上,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。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,該隱就大大的發怒,變了臉色。耶和華對該隱說,你為甚麼發怒呢,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。你若行得好,豈不蒙悅納,你若行得不好,罪就伏在門前。他必戀慕你,你卻要制伏他。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,二人正在田間,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,把他殺了。」

亞伯是牧羊的,該隱是種地的。從外表看來,

他們的工作稍有不同,一個是牧人,一個是農民,他們都是單純樸實的畜農民,也都是事奉神的,但是他們二人之間的屬靈景況卻是大為不同。我們若深一層去看他們,就不難想像:亞伯有很多時間是在放羊,他顯然不需要作什麼,他也許在放羊當中,有很多時間是在親近神,安靜等候神,與神有交通,因而他得到先知性的啟示。在啟示中他知道有一天,神的羔羊耶穌基督要來到世上,成為人類的救主。但該隱是種地的,意思是他是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工作,才能有收成。

我們今天事奉神,作神的工,也有兩種不同性質:一種是靠自己的力量和聰明智慧;一種是有神的啟示,憑著信心,並靠著聖靈的能力,來作主的工。

該隱是拿地裡的出產,為供物獻給耶和華。這些地裡的出產,是他以自己的勞力,辛苦耕耘所得,拿來獻給神,好不好?在人看來,當然好。可是,該隱是以他自己的功勞所得,當作供物獻給神,想要討神的喜悅。

亞伯的供物

那亞伯呢?第四節說:「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…」亞伯這樣作是因為他得了啟示,他知道愛子耶穌是「是首生的,在一切被造的以先。」(西1:15)亞伯是有啟示有異象的人,他是照著神的心意來獻祭的。他知道耶穌是神最高的心意,是神所喜愛的。換言之,亞伯所獻的祭,是為以後要來的神的羔羊預先作了見證,從那時直到如今,聖靈和教會都還在繼續為基督作見證。所以聖經指著亞伯說:「他雖然死了,卻因這信(即如此相信)仍舊說話。」

第四節接著說:「和羊的脂油獻上,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。」羊的脂油是羊最好的部分,是指基督的榮美。基督的榮美是什麼呢?祂的謙卑、柔和、慈愛、憐憫、聖潔、公義、忠心、順服等。耶穌是美中之美,聖中之聖,祂是千萬人中之第一人,如雅歌書中之新婦所說:「我的良人,白而且紅( 聖潔榮耀 ) ,超乎萬人之上。」(歌5:10)

簡言之,亞伯是有異象有啟示的,他因為事先得知愛子耶穌是神喜悅的,他就照著神的心意來向神獻祭。所以「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。」亞伯可說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因信稱義的人,他所獻的祭物 – 即預表耶穌基督 – 是永遠蒙神悅納的。因此希伯來書第十一章將他列為信心偉人之一。「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,比該隱所獻的更美,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,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,他雖然死了,卻因這信仍舊說話。」( 來11:4 )

該隱的供物

因為神沒有看中該隱的供物,「該隱就大大的發怒,變了臉色」。今天在教會或團契中,如何能知道一個弟兄或姊妹,他(她)是在聖靈裡或是在肉體裡來服事呢?他所獻的祭是亞伯的祭,還是該隱的祭,就要看他(她)的動機和出發點,以及他(她)對人和事情的反應。如果他(她)所作的,沒有被教會牧師或團契領導人所看重或肯定時,他(她)就不高興或不時發怨言,這表示他(她)是在肉體裡服事,他(她)所獻的祭就是該隱的供物。他(她)不僅會生氣抱怨,甚至還會像該隱那樣,「大大的發怒,變了臉色」。

神對該隱說:「你為什麼發怒呢?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?」這告訴我們,當人生氣不高興時,連神都在注意我們的表情。如果我們真的是向神獻祭,是為神而擺上,為什麼還發怒呢?神的話豈不是說:「人的怒氣並不能成就神的義」麼?要知道,人生氣發脾氣,非但不能成就神的旨意,反而會傷害別人,也不知不覺的傷害自己,更不為神所喜悅。神又說:「你若行得好,豈不蒙悅納?」

神之所以沒有悅納該隱的供物,是因為他是憑著肉體獻的。要知道在神看來,在我們的肉體中,毫無良善,我們若想憑著我們的肉體來討神的喜悅,這是不可能的,因為體貼肉體的,就是與神為仇為敵。所以保羅勉勵我們:「不要作糊塗人,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。」( 弗5:17 )我們也可以說,該隱並不明白神的旨意,他是糊塗熱心,糊塗獻祭。結果,非但未蒙神悅納,反而犯了殺人之罪。

今天有很多基督徒,像我過去一樣,只憑著肉體的熱心,來事奉神,並未先來尋求明白神的旨意,然後再去事奉。那是因為屬靈生命和所受的教導,都還沒有到達一個地步,能以分辨:什麼是肉體的活動,什麼是聖靈的帶領;什麼是人的意思,

什麼是神的旨意。

有很多基督徒還未清楚知道,事奉神有兩種:一種是在肉體中,一種是在聖靈裡;前者為神所憎惡,後者為神所喜悅。這就是該隱與亞伯獻祭的不同之處。

有時候,我們對愛也要有所區別。愛也有兩種:一種是人肉體裡天然的愛,一種是聖靈裡從神而來的愛。這兩種都是愛,但差別卻非常之大,肉體的愛,就是屬人的愛,總是有條件的,如果你對我好,我就對你好,這是肉體的愛,是出自於人天然的愛。出於人的愛,都是自私的,都是有條件的,也是會變的。

但在聖靈裡的愛,就是來自於神的愛,是無條件的,你即使對我不好,我還是愛你,不管你怎麼對待我,我總是愛你。然而,人的愛卻是有條件的,當自私的目的達不到時,或發現對自己不利時,這種愛便會消失,甚至反會變成怨恨,以致傷害別人。然而,神的愛總是叫人得造就的,也是永遠不改變的。

從現實主義觀點來說,這個世界上沒有愛,只有利害關係。對我有利的,就是我的朋友;對我不利的,就是我的敵人。唯有來自上帝的愛,才是無私捨己的愛,因為只有祂的愛,才是愛敵人的愛,這愛在耶穌身上已經表現出來,而神在聖靈中所賜給我們的愛,就是這種捨己不變的愛。(參羅5:5)

「罪就伏在門前」

神又說:「你若行得不好,罪就伏在門前。」神在這裡警告該隱,也是在警告我們這些事奉神的人說:你們要謹慎自己手中的工作,要時常檢討自己所作的工,是在肉體裡作自己的工呢? 還是在聖靈裡與神同工?我們若行得好—即合神的心意—必蒙神的悅納。若所行的不好,若不是在聖靈裡作的,非但不蒙神的悅納,反倒隨時都有犯罪的可能。基督徒若不時時儆醒禱告 ( 即住在主裡 ),隨時都有犯罪的可能。該隱的發怒,證明他在肉體裡動了血氣,而且是大發肉體,因為他「大大的發怒」,然後怒氣變成了仇恨,下一步就是殺人。

在外表看來,這兩個弟兄都是愛神的,他們都是在事奉神,但是不同的是他們的心態,動機和出發點:一個是以基督為中心,一個是以自己為中心;一個是憑信心和靠聖靈來事奉,一個是靠肉體和自己的想像來事奉,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事奉。所以,我們不要認為教會中所有的事奉都是對的,都是蒙神悅納的,唯有亞伯的祭才是蒙神悅納的。

譬如在聚會中的敬拜和唱詩,我們怎麼分辨什麼是亞伯的祭和什麼是該隱的祭呢?那也要看你的存心和動機。你是在表現自己的恩賜呢?還是你由衷地在聖靈裡敬拜和唱詩?又譬如你獻詩或演奏某首歌曲時,你是在表現自己的歌喉和技巧呢?還是你根本沒有想到自己,完全消失在聖靈裡,只知道在那裡敬拜神,榮耀神?雖然人在外表看不出這些來,但神知道,因神看人不是看人的外貌,神是看人的內心。

可是在今日教會中所有的敬拜和音樂演奏,約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,都是在表演(Performance);只有極少數的人是在內心裡敬拜神,把人帶到神面前。

「在乎靈,不在乎儀文」

今日教會中所有的一切活動,無論是講道,敬拜,唱詩或分享,在外表看來,並沒有什麼不對,但不同的,不是在外面,乃是在裡面–人的心態和動機和是否在聖靈引導下—即保羅所說:「在乎靈,不在乎儀文」。還有,有口無心的敬拜和唱詩,不能蒙神悅納。該隱所獻的祭,其動機和出發

點顯然是不對的,所以沒有蒙神悅納。我們服事神的唯一動機,只該是榮神益人,絲毫沒有個人得失的想法。

還有一點,我們聚會時,不一定每次都要作同樣的事,或有固定的程序,總要看聖靈怎樣來帶領,因為這是新約時代聚會該有的樣式,就是保羅所說:「我們服事主,要按著聖靈(所帶領)的新樣,不按著儀文的舊樣。」(羅7:6)每次聚會之前,若能有一點時間來安靜等候神則更好,如此,就可以逐漸明白聖靈所要帶領的方向,照著聖靈的感動,或用詩歌開始,或用禱告開始;若沒有詩歌,就隨著聖靈感動,以別的方式來開始,或者什麼感動都沒有,那就繼續安靜等候,利用此時在心中與神有些交通;或許過不久聖靈會感動別人,或禱告,或唱詩,或分享見證,要相信聖經所說的,聖靈是會感動我們的。

譬如我們在DC的教會,我在那兒牧會時,有好多次,聚會是先以安靜一段時刻,然後再開始聚會,但這不該成為律法;有的時候,我們是以敬拜來開始;有的時候,聚會一開始就講道;有的時候,是以禱告來開始,完全讓聖靈來帶領。

聖靈所帶領的聚會,雖無既定程序,卻是新鮮活潑的,而且滿有神的同在和生命的供應,叫人得到飽足。當然,這樣的聚會就需要大家都來學習如何跟隨聖靈。

我們如果真的是讓聖靈來帶領聚會,那我們的聚會就會漸漸從固定刻板的形式中走出來,而進入神榮耀的同在中。如果我們一直都在學習讓聖靈來帶領,那我們的獻祭,我們的事奉,就是在聖靈裡的,也是在信心裡的。如果沒有在學習跟隨聖靈,對聖靈也沒有信心,那我們的聚會只能照著人的安排來進行。我們的活動,若不是在聖靈裡,就是在人的肉體裡,沒有中間路線。因此我們對這兩種不同的獻祭,必須要認清楚,免得所獻的祭,都是該
隱的祭,不蒙神的悅納。

約翰壹書第三章十二節說:「不可像該隱,他是屬那惡者,殺了他的弟兄。」 前面所說:「罪必戀慕你」,這罪的背後,就是那惡者,該隱是屬於那惡者,因為他殺兄弟亞伯的行為,是出於魔鬼,魔鬼從起初就是殺人的。雖然該隱也是獻祭的,用今天的話來說,他也是愛神的,事奉神的,不過他是在肉體裡,在血氣裡來事奉,所以不蒙神悅納。因為人的肉體常是撒但所利用的工具或武器,所以該隱是在他的肉體裡被撒但利用來殺他的兄弟的。

由此可見,人在肉體裡來事奉神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!當他(她)沒有蒙神悅納,或沒有被人肯定和稱許時,肉體血氣的反應到後來就是這麼可怕!這就是前面所說:「罪就伏在門前」的意思。該隱為什麼殺了他的兄弟呢?因為在神看來,「他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兄弟的行為是善的」。

一般人都認為,事奉神總是一件好事,但在神看來,獻祭—即事奉神—確實有善惡之分,關鍵乃在於是否合乎神的旨意。所以,我們不要以為所有的事奉都是對的,都是神所悅納的。要記住主耶穌所說:「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,主阿,主阿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。我就明明告訴他們說,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罷。」(太7:22-23)

我們所獻的祭,如果不是亞伯的祭,而是該隱的祭,在神看來都是作惡的人,且在天國裡無份。